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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现代农业园区“五良”

2020-09-07 10:5514030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川委发〔2019〕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4号)精神,推动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有机融合(以下简称“‘五良’融合”),把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集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为一体的高质量农业园区,经研究决定,建立现代农业园区“五良”融合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一、总体思路

       按照现代农业园区“五良”融合建设全厅“一盘棋”工作思路,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合力推进的原则,围绕落实现代农业园区“五良”融合建设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职责,共同推动“五良”融合率先在现代农业园区集成落地,打造一批具有四川特色的“五良”融合现代农业园区。

二、主要任务

      (一)制修订及发布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等有关筛选、培育和推广技术标准。

      (二)协调解决“五良”融合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推进工作个阶段重点工作。

      (三)加强园区“五良”融合督促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和技术指导。

      (四)总结推广园区“五良”融合推进中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开展宣传报道。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由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陈孟坤任组长,各牵头处室及协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联络会议,研究“五良”融合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各阶段重点工作。

      (二)设立协调联络机制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协调联络机制议定事项,开展日常工作调度、信息收集和典型宣传。协调联络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农业机械化处牵头负责,由农业机械化处杨建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牵头处室及协同单位明确1名负责人,负责与协调联络机制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对接。

四、责任分工

       根据厅内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及园区“五良”融合建设内容,实行分工负责。农业机械化处牵头负责“五良”融合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良种:种业发展处牵头负责种业园区“五良”融合规划布局、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协调联络机制部署的工作,制修定适宜10大产业生产的宜机化种业标准。指导引进、筛选和推广适宜机械化生产的农作物品种。

       (二)良法: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牵头负责川粮油园区“五良”融合规划布局、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协调联络机制部署的工作。指导川粮油全程机械化生产关键农艺技术集成与创新,发布、推广机械化、信息化与农艺高度融合的周年绿色高效生产模式,开展种养循环、粮经复合种植的协同推广。

       (三)良制: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牵头负责指导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落实协调联络机制部署的工作。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构建完善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化技术培训与专家指导,推广“园区+专家指导组+社会化服务组织+业主”协同机制。

       (四)良田:农田建设管理处牵头负责园区“五良”融合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协调联络机制部署的工作。按照水通、路通、网通(物联网)和土地平整的要求,加强田型调整、农业灌溉、耕地质量和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实现“旱涝保收,宜机作业”。

       (五)良机:农业机械化处牵头负责现代农业园区“五良”融合农机化发展指导服务工作。分产业制定现代农业园区“五良”融合现代农业装备指南及考核标准。参与现代农业园区考核认定工作。大力推进园区机耕道路建设。组织研发攻关一批10大产业急需的缺门断档的新装备、新技术。引进、推广一批适宜现代农业园区需要的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装备。培育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在园区深入开展“五良”融合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创建,切实提高园区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率先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五良”融合全程机械化示范区。

       协同单位: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处、省委农办督查处、计划投资财务处、特色产业发展处、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处、农村改革处、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市场与信息化处、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科技教育处、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等相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做好园区“五良”融合建设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协调联络机制的组长原则上每半年召集相关处室(单位)召开一次园区“五良”融合联系会商会,协调解决“五良”融合推进工作中的政策措施、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

       (二)协调联络机制对议定事项和相关安排部署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不定期对议定事项和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向厅领导报告,并抄送相关单位。

       (三)“五良”融合牵头单位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协调联络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全年推进情况,及时报送“五良”融合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典型经验及成功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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