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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

   日期:2022-10-08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186    
核心提示: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为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我部决定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以下称“四大行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为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我部决定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以下称“四大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内涵定位,明确行动目标任务

“三品一标”农产品是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安全优质农产品。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产品“三品一标”的内涵外延进一步拓展。守底线方面,将达标合格上市要求,从自愿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拓展到所有农产品。拉高线方面,将优质农产品范围从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拓展到其他具有高品质特性的农产品。两个“拓展”将更好支撑守底线拉高线一起抓、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农产品“三品一标”新内涵新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实施四大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通过产管并举、产销联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将农产品“三品一标”打造成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

二、加强统筹推进,细化行动职责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牵头组织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全国农业展览馆等部级任务牵头单位按照四大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25)分工,分别制定专项任务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可成立相应协调指导组,加强与部级任务牵头单位的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落实好本省份实施方案。构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绿色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推广等单位积极配合,各类主体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支撑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利用有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四大行动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四大行动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等项目和农业品牌推选等统筹实施。各地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专家指导组,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平台,加快相关技术、标准、装备的研制,强化技术支撑服务。及时总结四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凝练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不断提升行动实施成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发展机制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以实施四大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特征品质,发展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与网格化管理、风险监测、质量追溯、信用监管和质量认证衔接;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评估机制,按照“谁认证、谁监管”原则,强化证后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农安信用管理,构建国律自律他律相结合的农安治理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和督促整治,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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